张旭(675年—约750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汉族,唐朝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曾官常熟县尉,金吾长史。善草书,性好酒,世称张颠,也是“饮中八仙”之一。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并称“三绝”,诗亦别具一格,以七绝见长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。唐文宗曾下诏,以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、张旭草书为“三绝”。又工诗,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传世书迹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诗四帖》等。 ...
张旭。 张旭(675年—约750年),字伯高,一字季明,汉族,唐朝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曾官常熟县尉,金吾长史。善草书,性好酒,世称张颠,也是“饮中八仙”之一。其草书当时与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并称“三绝”,诗亦别具一格,以七绝见长。与李白、贺知章等人共列饮中八仙之一。唐文宗曾下诏,以李白诗歌、裴旻剑舞、张旭草书为“三绝”。又工诗,与贺知章、张若虚、包融号称“吴中四士”。传世书迹有《肚痛帖》、《古诗四帖》等。
公无渡河。明代。于慎行。 公无渡河,河水汤汤,连山嵯峨。电雨晦冥,龙伯来过。吞舟锯齿,其族孔多。公无凫跃之技,出没涛波。又无宝璧与马,歆神之和。往则沉溺,当奈公何。善游固有数,请公无渡河。
报谒徐大雅仁因以题赠三首 其二。宋代。赵蕃。 我住东郊祇树园,无人肯顾席为门。多君用意非流俗,忙里偷閒每见存。
都益处欢宴赠同筵诸子丁卯。近现代。常燕生。 薄海惊涛播战尘,并时洗刷待何人。只今岳岳朱楼宴,尽是堂堂赤县身。他日乾坤系诸子,古来勋伐出天民。戎贪胡诈终归败,此事关头要细论。
塞上杂歌赠赵总制 其十一。明代。黄廷用。 朔风一阵胡沙起,誓死烽烟欲报恩。拔剑长驱抵绝漠,鸣弓射兽献辕门。
忍草庵度夏寄贻京王二。清代。侯文熺。 分将禅舍作书巢,补葺何妨自剪茅。客病最宜亲梵夹,家贫只合荐山肴。恰逢花尽荷擎蕊,正苦林疏笋放梢。长吏任教征税遍,传呼应不到荒郊。